各县(区)经信局(经发局)、中小企业局、总工会、团委、妇联,行业协会,有关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》,加快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,促进制造业服务化水平提高,不断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,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,市经信委、中小企业局、总工会、团委、妇联和质量协会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创建活动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深入开展创建活动
为了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,成立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,指导创建活动开展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具体工作,办公室设在市质量协会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《创建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”活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(附件1)的要求,认真开展有效的宣传、组织、指导和实施,做好推荐上报工作。
(一)加强创建活动组织。要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,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高度,进一步加深对开展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逐级发动,层层落实,确保在各企事业单位中掀起创建热潮。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兄弟部门沟通协调,做好创建活动组织和服务工作;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展自身优势,依托各自工作体系做好动员发动工作,共同推动本地区、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创建活动。
(二)扎实开展创建活动。各创建用户满意服务单位要把工作重点突出到创建过程中来,对照《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》和相关服务标准,加强服务业务管理,提高服务水平。以惠民产品和服务质量为重点,围绕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,开展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活动,做到有目标、有计划、有措施、有行动、有考核,抓住关键,稳步推进。
(三)加大创建活动宣贯力度。要深入组织学习《办法》和有关服务质量的管理标准,明确用户满意服务活动对企业服务工作的要求。各创建单位要通过内部刊物、网站等多种渠道营造活动氛围,积极发动各有关职能部门、班组、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参与到活动中来,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用户满意服务的创建意识。
(四)认真总结提炼服务经验。各企业要加强创建活动总结,自觉开展服务满意度测评和用户评价,认真评价活动效果。在总结创建活动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,进一步找出服务薄弱环节,形成服务规范,打造服务品牌,提升品牌价值。
二、做好2013年连云港市“用户满意服务明星”申报工作
在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活动的基础上,将组织2013年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评选,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,具体申报要求如下:
(一)申报条件。各类奖项申报条件详见《办法》。
(二)申报时间。申报截止时间:2013年10月15日。
(三)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。申报单位按申报奖励类别填报相应申报表(附件2的表1至表5),同时将创建活动总结(可附相关事迹宣传的媒体材料)、用户满意度测评及评价调查表相关证明材料,签字盖章、装订成册,一式2份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市质量协会)。
(四)推荐名额。2013年拟表彰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”40个,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班组”30个,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企(事)业”20个,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卓越领导者”10个。
(五)往期获奖单位的复评。对2011年度以前获得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企业”称号的单位,按规定将进行复评。复评合格重新授予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企业”称号。复评由企(事)业自愿申报,复评申报材料要求与新申报单位的要求相同。
申报材料相关表式电子版可在下列网站下载:连云港市经信委网站(www.lygeic.gov.cn),连云港市质量协会网站(zlxh.lyg.cn)。
联系人:朱炳功 杨晓晴
电话/传真:85807519
地址:新浦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A楼市经信委642室
邮编:222006
附件:1、创建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”活动管理办法
2、“连云港市用户满意服务明星”申报表(表1至表5)
3、服务质量用户(顾客)评价调查表
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局
连云港市总工会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
连云港市妇女联合会 连云港市质量协会
2013年8月9日